高额彩礼问题,不仅是经济负担,更是影响乡村和谐、阻碍文明进步的沉疴积弊。近年来,罗城镇积极探索,将治理高额彩礼作为深化移风易俗、推进乡村善治的关键切口,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不要高彩礼,只要孩子们日子过得好,我们就放心!”今年5月,罗城镇双丰村村民何伟与新娘罗妮亚的婚礼上,新娘父亲的一番话赢得在场亲友阵阵掌声。这场没有高额彩礼、仅有简单仪式的婚礼,不仅让新人感受到了纯粹的幸福,更成为罗城镇推进农村高额彩礼综合治理、培育文明乡风的生动缩影。
以群众“自治”定规矩,变“软约束”为“硬杠杠”,让新风尚有了行动准则。
治理高额彩礼,关键在于形成群众自觉遵守的共识与规矩。此前,罗城镇部分村庄曾受高额彩礼陋习影响,“彩礼少则七八万,多则十几万”的情况让不少家庭陷入“娶媳妇难、筹彩礼愁”的困境,甚至出现因彩礼引发的家庭矛盾。今年以来,为破解这一难题,罗城镇将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以制度约束“堵”住歪风陋习。
治理之初,高额彩礼往往被视为“家事”“私事”,缺乏有效的公共约束。罗城镇通过激发村民自治活力来破局,指导各村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入手,将反对铺张浪费、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事新办简办等内容具体化、条款化,明确“彩礼最高不超过6万元”“宴席不超过20桌”“宴席标准不超过1000元”等“硬约束”。同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建由老党员、老干部、乡贤能人组成的“婚姻劝导队”,对准备操办婚事的家庭提前上门沟通、宣传引导,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服务。这种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模式,使规矩不再是“贴在墙上的纸”,而是“大家心里认同的理”,为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以文化“德治”润人心,变“被动管”为“主动引”,让新观念深入千家万户。
制度约束是底线,春风化雨的德治引导才能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罗城镇注重发挥文化浸润和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低彩礼、高幸福”的感人故事;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阵地,定期举办“家庭美德大家谈”“我们的婚事怎么办”等讨论活动,让群众自己算清“经济账”“感情账”“长远账”,引导群众认清高额彩礼带来的经济负担和家庭矛盾。同时还将优秀家训家风融入日常宣传,突出孝敬父母、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使文明婚恋观成为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彩礼是情分不是本分,孩子日子过好才是根”,成了罗城镇桥儿湾村如今的“婚恋口头禅”,这背后是一个鲜活的身边案例。
6年前,桥儿湾村村民武俊耀毅然决定响应移风易俗号召,以“零彩礼”的方式将女儿武焱出嫁。这一决定不仅减轻了新人的经济负担,更在当地掀起了一股婚俗改革的新风。镇村两级抓住这一契机,通过“乡村大讲堂”“好家风故事会”广泛宣传,并邀请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这些身边人的选择,比说教更有穿透力,如同一颗颗石子投入湖心,涟漪扩散,带动了周边村不少家庭自觉效仿,让“轻彩礼、重日子”的想法在群众心中扎了根。
以协同“治理”固成效,变“单项推”为“系统抓”,让新气象持续巩固深化。
移风易俗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多方联动、久久为功。罗城镇整合宣传、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多方资源,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治理网络。利用6月和12月移风易俗宣传月,加大农村彩礼倡导性标准和婚嫁礼仪指导规范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在全面摸清适婚群体基本情况,建立适龄青年信息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适婚青年+家庭情况+彩礼预期”信息台账。依托“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零彩礼”“低彩礼”等行为纳入积分管理,激发群众参与共治热情。组织农村适龄青年,利用“5·20”“七夕”等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氛围轻松的青年交友活动。
如今,“零彩礼”“低彩礼”婚礼在罗城镇已不是个例。据统计,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镇新婚家庭中,彩礼金额同比下降30%,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节省下来的资金更多地用于青年创业、子女教育、改善生活,减少了“因婚致贫”“因婚负债”的风险。更为可喜的是,村民之间的人情负担减轻了,家庭内部因彩礼产生的纠纷减少了,比排场、比阔气的少了,比家风、比奋斗的多了,乡村社会更加和谐,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文明、简约、和谐的婚嫁新风尚正在成为广大群众内心的自觉追求与幸福生活的坚实基石。